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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伟小说网 > 我有一间宠物屋 > 第三十七章 富婆的快乐
 
  这老婆子欺人太甚,自己不喝也就算了,就连身边保镖都如此嚣张跋扈,难道在他们江南一带就没有人看她不爽吗?

  不行,第一仗是自己小觑了她,可这第二仗自己怎么可能重蹈覆辙?要知道生意场上谁先占据主动谁就能更好的占据先机,自己可不能被这老婆子比下去。

  苗丽心里气的冒烟,可面上却还是一副平常的样子,甚至咧开嘴微笑了一下,

  “哦?这碧螺春竟如此不合贵客心意,不知贵客平日都饮何种香茗,不妨说出来好教苗丽知悉一二,权当涨涨见识。”

  哦——原来这绿茶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碧螺春,沈不懂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,怪不得香气扑鼻,只是她现在问我平日喝什么,这让我怎么回答?

  看来还是要这种活了十多万年的老妖精帮帮自己,沈不懂轻咳了两声,又给狻猊递了个颜色,当然这一切尽皆被苗丽看在眼里,苗丽嘴角带笑,心中快活,“我让你装,在老娘这装什么大瓣蒜!”

  接到示意后狻猊领悟,向前一步走,微微颔首,目光逼人,“若说饮品万千,当以色泽,味道两者皆佳者为上,”说着他又带着钦佩的眼神看向沈不懂,“我老板日常所饮,天下一等玄为色,杯中万气甜在中。俗话说何等饮品配何等人物,这饮品就如同象征着身份的礼制一样,有人德不配位妄自僭越,却如同囫囵吞枣,只饮其味,未赏其香,纵是春风化玉露,依然饮不出其中真意,那这样的人喝再好的饮品,也只是徒增笑料,让人不屑尔!”

  沈不懂:Σ(`д′*ノ)ノ

  卧槽,你在说什么,完全听不懂啊!

  不过同苗丽一样,气势自然是要装一装的,她轻描淡写的摆了摆手,表示不必多说,“喝什么这种小事没必要拿出来显摆,我从没在这上面上过心,平常都是大家知我脾性特意送我,老婆子我也不好拒绝不是。”

  说完这番话连建国面色都有点难看,额头上青筋直跳,这特么的,逼装的太耀眼了,这样的人是怎么在江南活到这么大岁数的?

  苗丽也忍不住,脸一下子拉了下来,“既然大家不是一路人,那就没必要做太多无谓的铺垫了,在商言商,我就明说了,我需要大量年轻漂亮女性,不知道烟花婆婆手里可有无现货?”

  沈不懂眼睛一亮,来了!重头戏开始了,她倒要看看苗丽究竟要这些女性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!

  沈不懂略微沉吟,“现货我手里刚来了一批,质量也可以保证,只是不知道苗老板用来做什么?”

  苗丽面色更沉,看向沈不懂的目光中带着警惕,“这恐怕不能告知与你,各行有行规,你烟花婆子干这行这么久了应该不会不知道这种规矩,知道得越少对你越有好处。”

  沈不懂放声大笑,仿佛是听到了世上最可笑的笑话,“我烟花婆入行40载,从未忘记行规,只是这时代可不比以往了,贩卖人口是要掉脑袋的大案,我烟花婆一生谨慎,若是不知我自己的货送到何处是生是死,万一你苗老板被人抓住牵连到我,我不得不考虑啊!”

  “没想到烟花婆还是个惜命的。”苗丽笑容讥讽,“只是不知你是不是同样怜惜你手上送走的那些人的生命?”

  “不过既然你烟花婆说的这么坦荡,我也就破个例告诉你,那些货我会把她们送到一个很隐秘的地方,那里无人知晓,你烟花婆不用担心回牵连到自己,因为她们不会再有机会和外人说话了。”

  “你要杀了她们?”沈不懂惊呼出声。

  “怎么,难不成你这种人也会珍惜生命?”苗丽反问道,“我已经把你能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了,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先验验货然后敲定买卖吧。”

  她走到站在角落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小红面前,用手轻轻挑起他的下巴,“嗯?极品货?”

  明明看上去皮肤质感很好,但从下巴传来的丝丝粗糙感觉来看,那分明是常年户外运动而产生的粗粝感。

  沈不懂看的直冒冷汗,糟糕,一着急忘记让他把胡茬剃了,真是失策,居然犯了如此明显的错误,苗丽可千万别发现啊。

  她紧张的看向苗丽,只见苗丽手指从小红下巴划过喉结一路向下,眼里居然向外一闪一闪的跳小星星。

  卧槽?你们有钱人都好这口?

  苗丽可太惊讶了,她不仅惊讶于烟花婆这定金质量如此之高,更是惊讶这等极品怎么会流落到人贩子的手上。

  啊~这高挑的身材,啊~这傲人的资本,啊~这结实的肌肉,啊~这硕大的,嗯?

  嗯……

  苗丽若有所思的重新审视了一下小红,只见小红现在眉目含春,面若芙蓉,他一手拽着裙摆下端,一手抓着半截藕臂,扭扭捏捏,俨然一副小女人做派。

  苗丽不知从哪找出一副老花镜戴上,更加细致的上下打量着小红,她越是打量越满意,急切地问道,“你是,男人?没错吧。”

  沈不懂暗道不好,就欲招呼狻猊强行破关,可苗丽的下一句让沈不懂差点没直接吐血三升,“真棒!我决定你不用跟着那些货一起被送走了,我身边正好还缺个男秘书,不如……”

  我呸!什么叫真棒啊,这可是女装大佬,你能不能像个正常的富婆一样喜欢点身强力壮的男孩子!

  这话说出来,老绅士建国也震惊了,什么意思?老板是说他这个管家兼秘书兼保镖兼厨师做得不够好吗?他拿一份工资打四份的功老板居然还嫌弃他做的不够完美么?

  回想起昨日点滴,老绅士一时间悲从胸中来,“以前我陪你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的时候,叫人家小建建,现如今新人胜旧人了,叫人家王建国。我用了30年的时间来追随你,不求任何名分,帮你做尽各种坏事脏事,甚至连儿子都本该跟我姓王,可他偏偏只能叫我王叔叔,作个男人好难,我要和这个小崽杂决斗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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